黑山县位于辽宁西部,隶属辽宁省锦州市,地处医巫闾山东40公里,辽河西60公里,古柳条边南45公里,渤海北50公里。地理坐标东经121.82至122.59,北纬41.46至42.13,东距沈阳市136公里,西距锦州市127公里。东与新民、辽中接壤,西与北镇为邻,南与台安连界,北与阜新毗邻。全县区域面积2496.84平方公里,耕地283.3万亩,县境呈铧形,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分为西北部丘陵区、中部平原区和东部低洼易涝区,平原占48.3%,绕阳河、东沙河和羊肠河自北向南穿境而过,汇入辽河后注入渤海,形成“一水二山七分田”的自然格局。
黑山县历史悠久,唐尧之世即为冀州之域,历经夏商、战国、秦汉、隋唐、辽金元明清等朝代。战国时期属燕国辽东郡,清光绪二十八年设镇安县,民国三年因与陕西镇安县同名,改名为黑山县,1949年属辽西省,1954年归辽宁省锦州市辖县至今。这片土地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底蕴,也为现代发展奠定了坚实根基。
在“十四五”期间,黑山县重点打造“一县两地一城一园”,即国家级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东北地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县域智慧农业新高地、辽西粮食安全仓储及流通重要节点城市、京沈客专沿线大中城市后花园。全面实施“优一强二兴三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全域开放”、“全域旅游”四大发展战略,力争形成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振兴发展新局面。
黑山县在农业现代化建设方面成绩显著,2024年3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第一批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2019年先后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全国第三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2021年7月被评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2020年5月入选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2004年和2005年分别位列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第48名和全国肉类生产百强县第25名。
在社会文化领域,2021年10月黑山县被文化和旅游部命名为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二人转),同年8月被评为“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18年2月上榜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名单,2015年3月获得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22年5月被确定为第一批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1年黑山县人口数量为45.12万人,在锦州市各县市区中位列第一。
黑山县依托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主动融入区域协同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步伐,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展望2035年,黑山将紧跟全国、全省、全市步伐,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总量和发展质量迈上新台阶,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