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位于甘肃省中部,兰州市西北部,是兰州市下辖的一个县。2024年12月,在甘肃省发布的县域经济竞争力相关榜单中,永登县表现突出,位列2023年甘肃省县域城乡融合竞争力十强县(非市辖区市)第2名。同时,它还位列2023年甘肃省县域综合竞争力十强县(非市辖区市)第2名,并在2023年甘肃省县域产业发展竞争力十强县(非市辖区市)中夺得第1名。此外,在2023年甘肃省县域宏观经济竞争力十强(非市辖区市)中,永登县位列第9名。
在农业农村发展方面,2023年11月,农业农村部将永登县列为2023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这体现了其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方面的潜力。在社会治理领域,2023年1月,永登县被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在能源与水利建设上,2021年9月,永登县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永登县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在教育方面,2018年2月,永登县上榜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1年5月,永登县人口数量为28.55万人,位列兰州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位,位列甘肃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6位。
永登县历史悠久,其建制沿革可追溯到元朝。至元元年(1264年)改设庄浪县,至元十五年曾改置庄浪州,属甘肃行中书省永昌路。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改州为卫;建文中,改卫为庄浪守御千户所;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改所为卫,均属陕西行都指挥使司辖。清康熙二年(1663年),改卫为所;清雍正三年(1725年)裁所,设平番县,隶属凉州,并在河桥驿设分县,后改称西大通分县;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平番县设茶马同知,管理全县藏民事宜。1927年废除,归兰山行政区;1928年,改平番县为永登县。1949年9月3日,永登县解放,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归武威专区领导。此后,其隶属关系多次变更:1955年归张掖专区领导,不久又划归定西专区;1958年12月撤县设区,1961年12月恢复永登县,属兰州市;1963年10月改属武威专区;1970年3月,复归兰州市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