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鞍子山乡因境内的鞍子山水库而得名。
基本介绍:鞍子山乡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东部,乡政府距离庄河市区35公里。丹普国道和北三市大通道穿越境内,交通十分便捷。全乡总面积271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行政村和1个农场,共22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6773人,其中农业人口44232人,非农业人口2541人,人口密度约为172.6人每平方公里。
自然资源与农业:鞍子山乡拥有丰富的山林资源,山林面积达9553公顷,其中包括柞蚕场5600公顷、速生丰产林1333公顷、杂林2333公顷以及干杂果林267公顷。全乡耕地面积7270公顷,占总面积的27%,其中水田面积2667公顷,保护地面积430公顷。鞍子山乡是庄河市三大“食仓”之一,每年向国家提供大量商品粮。
海洋经济:鞍子山乡海岸线长13.7公里,拥有超过2000公顷的港养虾圈,占全市港养虾圈的三分之一。这里盛产东方虾、鸡尾虾、南美白对虾、文蛤、海参等海珍品。乡内拥有2个大型海产品加工企业,产品远销东南亚各国。
历史沿革:解放前,鞍子山曾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1936年10月,在现鞍子山乡境内设立了顺风村和顺德村,下辖14个行政屯。1945年9月第一次解放后,在孤山县青堆区领导下建立了13个行政村。1947年6月第二次解放,13个行政村仍属孤山县青堆区管辖。1949年9月,孤山县撤销,鞍子山地区划归庄河县青堆区。1956年4月并区划乡,13个行政村合并为3个行政乡。1958年,鞍子山地区隶属青堆子人民公社。1961年7月,从青堆子公社划出,成立鞍子山人民公社。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期间,鞍子山人民公社更名为曙光人民公社,辖多个以“破四旧、立四新”命名的大队。1973年8月,这些更名的大队恢复原名。1983年8月,鞍子山人民公社改名为鞍子山乡,生产大队改设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设为村民小组。2000年1月,庄河市进行合乡并镇,将鞍子山乡、花院乡和海丰农场合并,形成了现今的鞍子山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