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镇位于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其地名源于著名的察布查尔大渠。清嘉庆年间,锡伯族军民艰苦开凿了这条大渠,为纪念其哺育之恩,便将此渠命名为“察布查尔大渠”。1981年设镇时,以渠名命名。“察布查尔”在锡伯语中意为“粮仓”,寓意着这座小镇的富饶与希望。
察布查尔镇位于县城东南角,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这里交通便利,通讯发达,距伊宁市仅14公里。镇域面积12万亩,常住居民26542人,其中农业人口3762人。全镇由锡伯、汉、维吾尔、哈萨克等16个民族构成,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发展。镇行使农村和城市两种管理职能,下辖两个村委会、四个居委会和一所小学,耕地面积1.2万亩。
改革开放以来,察布查尔镇党委、政府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大力发展农牧业和乡镇企业。在农业方面,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发展多种经营和庭院经济,扩大温室大棚蔬菜种植面积,有效保障了县城居民的蔬菜供应。在牧业方面,积极改良畜种,扶持专业养殖户,形成了夏洛来、西门塔尔等良种牛及天山马鹿的养殖基地。
乡镇企业是察布查尔镇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全镇共有企业及个体户1005家,涵盖加工、生产、服装、原煤开采、食品、加油设备、建筑材料生产等上百种产品。其中,编织袋厂和建筑预制厂成为镇龙头企业,全年工业总产值852万元,利润20余万元。全镇85%的耕地位于大河灌区,土地肥沃,水资源丰富,棉花、甜菜、温室大棚蔬菜、良种牛饲养等基地成为农牧业发展的增长点。
察布查尔镇多年来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县前列。自1994年起,连续被评为县“党建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多次获得“双文明”先进单位称号。2014年7月,察布查尔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标志着其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历史沿革方面,1950年属四区,1958年属火箭公社,1959年析置城镇公社,1967年改名为东方红公社,1978年改名镇公社,1981年正式析置为察布查尔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