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格勒乡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东部,距离市区约87千米。东接都兰县,西连郭勒木德镇,北邻著名的察尔汗盐湖。全乡总面积约0.6万平方千米,人口约0.2万,全部为汉族。乡政府下辖中村、东村、西村和新庄村四个村委会。
“大格勒”是蒙古语,意为“侍从”。据传,当地蒙古族王爷手下曾有一名仆人,因服侍王爷有功,王爷便赏赐牲畜,并允许他在此地驻牧。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便将这里称为“大格勒”,这个地名也一直沿用至今。
大格勒乡的发展始于1958年,当时由诺木洪农场开垦荒地2.45万亩,建立了大格勒劳改农场。1965年,农场移交青垦农建师管理。1968年,原兰州军区建设兵团农建十二师再次开发大格勒,并将其改为格尔木农场大格勒分场。1975年,农建师兵团建制撤销,农场移交省农林厅,改为格尔木大格勒农场。1980年,由于支边青年调离,大格勒农场被撤销,当地开始安置来自海南州龙羊峡库区的移民,并成立了大格勒公社。1982年,大格勒公社划归格尔木市管辖。1984年,正式改为大格勒乡。
经过多年发展,大格勒乡在农业和乡村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乡村的特色农产品以枸杞闻名,2013年7月,农业部认定大格勒乡为第三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亿林枸杞),这标志着当地枸杞产业已形成品牌效应,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大格勒乡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体现了乡村在文明创建方面的突出表现。此外,2020年7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大格勒乡为2020年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在环境卫生方面也获得了国家级认可。
如今的大格勒乡,依托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农业资源,正朝着更加宜居、文明、富裕的方向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