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潘街道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其地名由来可追溯至明末时期。当时有一户潘姓人家居住在该地附近,为了观察浑河水位是否上涨而专门建造了一座观望台,因此这一带被称为“大潘建台”和“小潘建台”。后来随着时间推移,名称逐渐简化为“大潘村”和“小潘村”。由于原镇政府所在地设在大潘村,故以“大潘”作为该地区的名称。
大潘街道是铁西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19年,当地进行过一次区划调整,将原属大潘街道的后马村划入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四台子村划入昆明湖街道,岳家、林台、前马三个村则划入高花街道。经过此次调整,大潘街道的管辖范围有所变化。
从历史沿革来看,大潘地区的管理体制经历多次变迁。1966年,这里成立了大潘公社。到了1976年,大潘公社改为大潘乡,当时隶属于于洪区。1985年,大潘乡正式改制为大潘镇。2007年1月,大潘镇改为大潘街道,完成了从乡镇向街道的转变。2010年4月,大潘街道划归铁西区管辖,成为铁西区的一部分。2019年的区划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大潘街道的行政边界。
作为铁西区的一个街道,大潘街道在区域发展中承担着基层管理和服务职能。它的历史变迁折射出沈阳城市扩展和行政区划调整的进程,同时保留了“大潘建台”等富有地方特色的历史记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