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乡得名于乡政府驻地的凤凰村。清代属凤山土分州,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正式设凤凰乡,之后行政区划历经多次调整,先后归属万冈县、东兰县,1956年划入巴马瑶族自治县,1984年改为凤凰乡。
凤凰乡位于巴马瑶族自治县东部,东邻东山乡和大化瑶族自治县北景乡,西接巴马镇,南临盘阳河,与大化瑶族自治县乙圩乡隔河相望,北靠东兰县三石镇,是巴马瑶族自治县的东大门。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8公里。全乡辖4个行政村、67个自然屯、126个村民小组,2002年末总人口10042人。
全乡土地总面积92平方公里,其中农林牧渔等第一产业用地10140亩,企业等第二产业用地35亩,机关、学校、住宅等第三产业用地350亩,其他用地30亩。常年有效蓄水量1000多万立方米,生活和生产用水用电均可满足需求。323国道(河田公路)与凤都公路在乡政府所在地交汇,交通便利,是巴马县东部的交通枢纽和商品集散地,有巴马的“金三角”之称。
凤凰乡以农业、企业和商贸服务业为主要经济来源。2002年全乡国民生产总值225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64元。农林牧业全面发展,盛产蔬菜、生猪、鸡鸭、禽蛋、木材等。乡内有一家大型乡镇企业——凤凰铁锅厂,历史较久,年产利润超100万元。全乡有个体工商户202户。
社会事业方面,全乡有普通中学1所、小学7所,在职中小学教师90人,在校学生1543人。设有乡级文化站1个,藏书1000多册,有线电视普及率70%,群众文娱体育活动丰富。2020年12月,凤凰乡被命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