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镇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楠溪江中游东岸,距离县城38公里。西与岩头镇隔江相望,东与乐清市芙蓉镇接壤。地名由来直观反映了古时此地枫树茂密、林木葱茏的自然风貌,镇名因而得名。据清代《东瓯记略》中“建议守备衙门移驻枫林镇中”的记载,乾隆年间枫林已称镇,这一名称沿用至今。
枫林镇是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总面积73.6平方公里,其中古城区约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万人。全镇辖45个行政村及1个居委会,总户数10336户,约4.1万人。耕地面积12578亩,宜林地73607亩。2005年农村经济总收入为12039万元,农民人均收入突破4000元。近年来,镇域经济稳步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1985年,枫林镇被命名为永嘉县“武术之乡”和“象棋之乡”。2000年3月,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2002年,又被命名为省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省农业三新技术推广示范基地。
在生态与宜居建设方面,枫林镇屡获荣誉。2023年1月,被认定为2022年度浙江省森林城镇。2022年1月,被认定为2021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2021年12月,被命名为2021年浙江省卫生乡镇。2021年5月,被列入2021年度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创建名单(文旅特色型)。2011年12月,第九批浙江省省级生态乡镇名单公布,枫林镇榜上有名。
枫林镇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物古迹众多。徐定超故居(含徐定超祖居)位于枫林镇,为清代古建筑,于2023年6月29日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枫林八房宗祠为明代古建筑,同日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枫林黄桥为明代古建筑,枫林瑶亭为民国时期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莱熏路三官亭为清代古建筑,均于2023年列入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镬炉黄氏宗祠(清代)、木待问墓(南宋)、徐定超故居(清代)、御史祠、七份房宅(清代)、枫林圣旨门楼(清代)、枫林天主堂(清代1902年)、徐存庄墓(清代)、醉经堂(清代)等均被列入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御史祠为纪念京畿道监察御史、温州军政分府都督徐定超而建,门台上有蔡元培题联“御史楼台高百丈,谏官祠宇壮千秋”,其西侧还有徐定超所建“念祖桥”,均为重要历史人文遗存。
历史沿革方面,枫林镇境内明清时分属清通乡四十二都、仙居乡四十七都,民国时期属第八区枫林镇、溪岸乡、孤山乡。1949年解放后,建政为枫林镇、龚垟乡、孤山乡、汤岙乡。此后历经多次行政区划调整,1958年设立岩头人民公社枫林、溪垟、孤山管理区,1961年调整为枫林公社、溪垟公社、孤山公社,1984年改设枫林乡、溪垟乡、孤山乡,1985年复设枫林镇,1992年孤山乡与溪垟乡楠溪江东岸所属行政村并入枫林镇,形成今日区划格局,一直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