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托镇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是县城所在地,其地名源于藏语“嘎托”,意为“营地上”,因历史上驻扎营房而得名。嘎托镇东南与帮达乡接壤,北与措瓦乡、洛尼乡相连,西与如美镇毗邻。镇域总面积901.44平方公里,镇政府设在嘎托村。嘎托镇属于半农半牧镇,耕地面积为12204.6亩(均为一季地),牲畜存栏47526头(只、匹)。全镇辖嘎托村、加它村、普拉村、巴拉村、火拉村5个行政村,共47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103户,人口8135人。当地主要特产包括松茸、虫草、贝母、人生果等。
嘎托镇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调整。1959年,设立嘎托乡,属嘎托区管辖。1974年,嘎托区所辖各乡改为人民公社。1984年,全区实行政社分开,恢复建立乡政府,嘎托区所辖人民公社恢复为乡。1989年4月,在撤区并乡工作中,撤销嘎托区,将原普拉乡、巴拉乡、嘎托乡、加它顶乡合并,正式设立嘎托镇。
在荣誉方面,2014年7月,嘎托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在文化旅游方面,嘎托镇拥有重要的宗教和文物资源。维色寺位于芒康县城驻地嘎托镇城北200米处,是藏区十八呼图克图之一,也是昌都地区三大呼图克图之一,其活佛转世系统已传承至第十五世。维色寺是芒康县城附近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活动的主要场所,每年都举行跳神、酥油灯等宗教活动。此外,拉果顶摩崖造像位于昌都市芒康县嘎托镇宗西村,年代为9世纪,具有重要的历史与艺术价值。2017年11月,拉果顶摩崖造像被公布为西藏自治区第七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嘎托镇作为芒康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在区域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这里自然风光独特,民族文化底蕴深厚,传统农牧业与特色物产共同构成了当地的经济基础。随着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持续投入和支持,嘎托镇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这片高原小镇正展现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