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海伦镇是海伦市政府所在地,因镇南有海伦河而得名。
基本介绍:海伦镇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中部,是海伦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镇区地处滨北铁路西侧,辖区面积约15平方公里,人口约11万。作为市府驻地,海伦镇历来是厅、府、县治所。1950年设为一区,1958年建立幸福公社,同年析置海伦镇公社,1980年正式置镇。滨北铁路过境并设有海伦站,公路交通通达周边各县市。全镇辖78个居民委员会,企业以商贸、运输、建筑、建材、机电、橡胶、毛毯、塑料、食品加工、饮食服务等行业为主。
荣誉排行:2014年7月,海伦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历史沿革: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海伦设置时,将通肯城改称海伦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置海伦直隶厅,为海伦厅驻地。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裁撤通肯副都统。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成为海伦府城。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为海伦县城,1917年划为第一区。东北沦陷后,1938年1月设海伦街。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县城区。1950年改为第一区,1955年设置海伦镇。1958年成立幸福人民公社,翌年从幸福公社划出改称海伦镇公社。1969年从海伦镇公社划出部分区域成立生产大队组建城郊公社。1980年复称海伦镇。1989年海伦撤县设市后,海伦镇隶属海伦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