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浩德乡,位于肇源县西北部,距县城74公里。全乡总幅员面积43万亩。共辖7个行政村,34个自然屯。全乡总人口13,292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786人,占人口总数的28%。现有耕地5.7万亩。草原12万亩,占总幅员面积的28%。
地名由来:清代称“浩尔气”,蒙古语意为“和好合作”。这一名称体现了当地民族之间和睦共处的传统。
历史沿革:明朝嘉靖二十六年(1547),蒙古武力东移,在“收复三卫夷属”中,将所俘获的女真人呼勒沁部落集体安置于此。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改称“浩德”,隶属郭尔罗斯后旗兴化区管辖,后改隶第十区。1956年3月,设置浩德乡,同年11月改为浩德蒙古族乡,隶属肇源县。1958年9月,与大兴乡合并成立浩德人民公社。1962年将原大兴乡划出,设置大兴公社。1984年3月,改为浩德乡,同年11月改为浩德蒙古族乡。
浩德乡是肇源县重要的蒙古族聚居地之一。民族文化的交融使这里形成了独特的风俗习惯和人文风貌。全乡以农业和牧业为主要产业,丰富的草原资源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近年来,浩德乡在保持传统产业优势的同时,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发展。
在基础设施方面,浩德乡不断加强交通、水利、通讯等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也稳步推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氛围日益浓厚。这片承载着悠久历史和民族记忆的土地,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