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因排沙沥横穿圩市而过而得名,地处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东北部,是惠城区面积最大、农业人口最多的乡镇。镇域面积34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2万亩、山地面积32.5万亩,地形以丘陵为主,西南部是沿江平原,呈现“七山二田一分水”的地貌特征。下辖40个行政村、3个社区和403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8万人,常住人口5.1万人。
横沥镇素有“东江小粮仓”的美誉,梅菜、丝苗米、蜜柚、番石榴等农产品远近闻名,主要农作物产量稳居全区第一。1995年,横沥镇被国务院授予“中国梅菜之乡”称号;2006年被广东省授予“梅菜专业镇”称号;2018年被评为“广东省森林小镇”;2024年被评为“广东省卫生镇”。横沥镇是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镇,也是惠州市实施农村城镇化战略的中心镇。
在荣誉方面,横沥镇近年来表现突出。2026年3月,被认定为广东省第三批“百千万工程”典型村镇。2025年9月,入选2025年全国千强镇名单,位列第671名;2024年9月同样位列第671名;2023年10月位列第659位;2021年10月排名第697位。2021年9月,横沥镇被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2018年10月,被广东省林业局认定为广东省森林小镇。
横沥镇的历史沿革较为悠久。明清时期属驯雉社(都),清同治九年(1870年)属升平约堡。民国二十年(1931年)属惠阳县第七区,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属第三区。1950年属惠阳县横沥区(第七区),1951年11月属横沥区(第十三区)。1957年12月属横沥乡,1958年属横沥公社。1962年4月属横沥马安岭公社和横沥公社,1963年称横沥公社。1984年1月改名横沥区,1987年1月撤区设镇。2003年6月由惠阳市划属惠城区,2006年3月撤销原横沥镇、矮陂镇、大岚镇,新组建横沥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