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门镇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东南部,其前身硝石镇是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南城县的始设县城所在地,因此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千年古镇。关于“洪门”地名的由来,相传与太平天国运动领袖洪秀全有关,指洪秀全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曾路过该村村口,故得名。不过,这一说法更多是一种民间传说,而该地深厚的历史底蕴则确凿无疑。
洪门镇在历史上有着显赫的地位。早在西汉时期,这里就是南城县的治所,县治在此延续了482年,素有“八方重镇,入闽咽喉”之称,曾长期作为南城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新中国成立初期,该地属六区;1958年成立洪门公社;后经历多次行政调整,于1985年撤乡设镇,正式定名为洪门镇,并沿用至今。
洪门镇拥有优越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截至2018年底,全镇总面积约155.1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3857亩,果园7200亩,林地面积达147705亩,养殖水域面积20000亩,森林覆盖率高达70.4%。充沛的水资源是当地一大特色,全镇拥有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4座,以及山塘水坝87座、水陂79座。良好的自然资源为当地的农林牧渔业及生态旅游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行政与社会组织方面,洪门镇共辖有1个居委会和8个村委会,下设86个村民小组。全镇户籍总户数为3229户,常住人口14390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全镇设有17个党支部,共有党员479名,其中农村党员356名,在镇村治理中发挥了重要的带头作用。
经济发展方面,洪门镇近年来保持了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据相关统计,2017年全镇实现生产总值10.51亿元,同比增长8.6%;财政总收入达到206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3431元。进入2018年,经济继续向好,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1.46亿元,同比增长9.0%;财政总收入增至2318.36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至14743元,增幅为9.3%。同时,固定资产投资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也均实现了较快增长。
作为人文底蕴深厚的地方,洪门镇还留存有重要的革命与军史遗址——洪门硝石战役遗址。1933年10月,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期间,这里曾是敌我双方激烈交锋的前沿阵地,见证了红军将士浴血奋战的艰苦岁月,具有重要的红色旅游与爱国主义教育价值。
近年来,洪门镇在生态环境与政务公开建设方面同样成绩斐然。2024年3月,该镇被命名为2023年度江西省卫生乡镇;2023年,先后被确定为江西省第一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乡镇;2019年,获得第十一批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充分展现了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乡镇风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