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政府驻地洪水城而得名。洪水城始建于明嘉靖八年(1529年),因位于洪水河东岸,故得名洪水城。清代属洪水堡,后历经区划调整,2000年撤乡建镇,设立洪水镇。镇政府设在民乐县城东街。
基本概况:洪水镇现辖29个村民委员会,208个村民小组。全镇户籍人口8986户,共34897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852人,占总人口的22.5%。全镇地势南高北低,洪水大河将全镇分割为河东、河西两片,面积悬殊。气候条件与邻近的城关镇相近。
历史沿革:历史上,镇区内浇灌童子坝河水的村庄在明清时期属山丹县管辖,其余村庄属张掖县。至清乾隆八年(1743年)后,隶属东乐县丞。当时的洪水城,东街归山丹县,西街属东乐县,甚至洪水高等小学堂也由两县各委派一名校长。直到民国18年(1929年)后,洪水城才统一划归民乐县,并成为县治所在地。
经济发展:洪水镇地处城郊,市场经济较为发达。农林牧业总产值达到9310.81万元,其中农业产值7320.1万元,林业产值257.93万元,牧业产值1732.78万元。财政收入331万元,财政支出68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55元。交通便利,国道227线以及民花、民平等公路穿越全境,民新公路正在建设中。
基础设施与社会事业:全镇劳动力资源总数为21230人,占总人口的60.84%。参加社会养老保险2022人,享受五保待遇36人。村镇现有房屋98.71万平方米,其中居民拥有89.38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25.6平方米。已实现村村通自来水、通汽车、通电、通电视、通电话,有线电话用户3490户,部分村庄通有线电视。年末耕地面积10.82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9.40万亩,其中粮食作物3.75万亩,油料作物2.40万亩,菜蒜、药材等3.25万亩。当年造林作业面积1.45万亩,零星植树2.6万株。大牲畜存栏8553头,猪1.44万口,羊1.45万只,鸡2.41万只。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5台,小型拖拉机3697台。全镇有初中1所,在校学生2897人;农村小学26所,在校学生4792人;在园幼儿748人。有镇文化站1个,村文化室29个。乡卫生院1所,病床203张;农村卫生机构58个,病床36张;乡村医务人员84人。各项事业呈现全面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
荣誉与文物保护:2021年12月,甘肃省爱卫会命名洪水镇为2021年度甘肃省卫生乡镇。2020年11月,洪水镇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2014年7月,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镇域内拥有破山嘴墓群、土墩沟烽燧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