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山乡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东部海域,其地名源于乡政府驻地鸡山岛,该岛形似鸡冠,故称“鸡冠山”,通称“鸡山”。鸡山乡由鸡山、洋屿、披山、大鹿等20余个岛屿组成,东、南两面为大海,西与珠港镇隔海相望,北与干江镇遥遥相对,距离县城水陆兼程约14千米。全乡辖区陆地面积8.81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000多平方公里,靠近披山渔场,渔业资源十分丰富。
鸡山乡下辖6个行政村,总户数2609户,总人口7464人,总劳动力3711人,其中捕捞劳动力1084人。全乡拥有渔船170只,其中钢质渔船61只,主要捕捞作业方式包括帆式张网、流动张网、单拖、双拖、拖虾等。2004年,鸡山乡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2328.8万元,其中渔业产值6762.2万元,工业产值2021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15.5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20元。
作为纯渔业乡,鸡山乡始终把发展渔业经济放在首位,着力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抓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乡政府坚持“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目标,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主线,实施“思想发动、政策促动、项目带动、整体拉动”的工作方针,加大对渔业结构调整的扶持力度,制定出台了涵盖养殖、加工、捕捞、科技等7个方面的扶持政策,引导渔民开展结构调整。重点项目包括浙江中鹿岛海洋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的省级深水网箱养殖基地项目,规划的126只网箱已制作完成并安装到位,准备投入试养;洋屿水产养殖场被确定为2004年度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舌鳎高位池养殖技术开发。同时,鸡山乡鼓励渔民到国外从事捕捞作业,有11位渔民在缅甸生产,每年向缅甸输出价值300多万元的网具,有效解决了部分渔区劳动力出路问题。
鸡山乡历史悠久,南宋建炎年间(1127-1130年),境内小鹿岛上置有小鹿寨;元、明时期设小鹿巡检司;清雍正年间称鸡冠山、长屿,设有长屿汛;1929年设鸡冠山村;1934年设鸡山乡;1953年6月解放,1956年重建鸡山乡;1961年成立鸡山人民公社;1992年5月,撤销新洋乡、披山乡,其辖地并入鸡山乡,乡人民政府驻北山村。近年来,鸡山乡先后获得多项荣誉,包括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2021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2021年浙江省卫生乡镇、2021年度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创建名单(文旅特色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