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镇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因村西河畔柳树成林而得名,明末设镇,镇以村名。柳林镇区原名柳林铺,街西有一渠流水,为雍水河源头。相传周文王时,凤凰“翔于雍,鸣于岐”曾饮此水,故称饮凤渠,因渠西柳树成林而得名。柳林镇现辖16个行政村,14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2万人,镇域面积93.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3150亩,镇区建成面积3平方公里。
柳林镇是中国四大名酒西凤酒的产地,素有酒乡之美称,也是凤翔区的四大古镇之一。西凤酒厂位于镇区东大街,千凤公路穿境而过。柳林自古以酒闻名,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历代名人在此留下诸多胜迹佳文。唐高宗仪凤三年(678年),吏部侍郎裴行俭送波斯王回国,途经柳林镇亭子头村,留下了“送客亭子头,蜂醉蝶不舞,三阳开国泰,美哉柳林酒”的千古名句。境内还有灵山净慧寺、《西游记》中的晾经寺、凤翔八景之一的“回龙烟雨”等文化古迹和自然景观,吸引众多游人怀古咏叹。
柳林镇在历史上行政区划多次调整。清雍正年间,属西乡,归西平里管辖。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西区。1949年,属柳林区,辖7乡。1956年3月,撤区并乡,设柳林乡。1958年,属西凤公社管辖。1961年,成立柳林公社。1983年3月,改设柳林镇。2011年6月,撤乡并镇,将唐村乡12个村及汉封乡8个村并入柳林镇,成立新的柳林镇。
柳林镇近年来获得多项荣誉:2017年8月,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2014年7月,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2009年8月,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陕西省重点镇;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柳林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2021年11月,柳林镇入选陕西省乡村振兴示范镇。镇域内有重要文化遗址,如血池遗址(时代:秦—汉,位于柳林镇半坡铺村、沟南村、尧奠村),以及西凤酒酿酒旧址(时代:1919—1960年,位于柳林镇)。柳林镇现为省、市级商品粮、秦椒、秦川牛生产基地大镇和小城镇建设示范镇,曾获市级文化先进镇、小康镇、省级文明镇、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