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镇因人民政府驻地位于“龙潭村”而得名。该镇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地处嘉禾、桂阳、临武三县交界处,是一个具有独特地理位置和丰富历史底蕴的乡镇。全镇总人口约2.6万,下辖20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
龙潭镇的历史沿革悠久。明崇祯末年至清朝末年,属东南上乡;民国初期沿袭清代旧制,后改为东区;民国27年(1938年)废区并乡,属东平乡。1950年县治设区,属第二区;1958年与行廊、虾塘乡合并成立超美人民公社,同年12月蓝嘉合县,改为龙潭人民公社;1984年3月实行政社分设,改为龙潭乡;1997年12月撤乡设镇,正式成立龙潭镇。
在基层治理方面,龙潭镇曾因煤矿过度开采导致地质沉陷、河流污染等问题,引发较多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为此,龙潭镇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近年来,该镇实现了“三无一降”的好成绩,即无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无群体性纠纷械斗、无异常越级上访,刑事案件大幅下降,并实现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零记录,有效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和谐发展。
在荣誉方面,龙潭镇先后获得多项表彰。2012年5月被命名为第三批湖南省省级生态乡镇;2015年2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2022年1月被确定为湖南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
龙潭镇拥有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田溪石墩桥位于大方元村田溪自然村,时代为清,类别为古建筑,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梅溪桥位于大方元梅溪村,时代为清,2012年被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古建筑见证了龙潭镇的历史变迁,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