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镇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中部,距县城约6公里。其地名由来可追溯至唐代,始建于唐大顺二年(891年),因集镇地处丘陵坡头,地势形似“龙头”,并建有一座名为龙头寺的寺庙而得名。
龙头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城石路横贯东西,龙沙路南连108国道,乡村道路交织成网,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全镇下辖17个行政村,114个村民小组,总户数8534户,总人口约3.2万人。镇域总面积42平方公里,拥有耕地32531亩,其中水田28254亩,旱地5277亩。
在产业发展方面,龙头镇重点打造四大主导产业,即优质米、柑桔、大棚蔬菜和养殖业。全镇优质米种植面积达1.8万亩,其中高档优质米3700亩;柑桔栽植面积达到1.7万亩,挂果面积超过9000亩;蔬菜年产量达1.5万吨。养殖业方面,已建成4个大型生猪养殖场,年出栏量超过2.5万头。这些产品品质优良、价格合理,远销四川、甘肃、浙江、西安等地。
为加快小集镇建设,龙头镇投资280万元用于集镇基础设施改造,新建和改造街道5条,形成了三横三纵的街道格局,集镇容量和功能显著提升,面貌焕然一新,有力带动了镇域经济发展。目前全镇拥有乡镇企业843个,其中工业企业139个,形成了以建材、粮油精加工为主的工业格局。
龙头镇历史悠久,沿革清晰。清代沿明制,全县设48地,龙头属西路16地中的龙头寺地。民国十九年(1930年),该地属西部16坝的龙头寺坝。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龙头镇辖9保。1950年设沙杜区,1953年增设龙头区,驻地龙头寺。1958年成立龙头公社,1961年改为龙头区,1966年更名“向阳区”,1972年复设龙头区。1983年4月改设为乡级镇,1996年撤销龙头区后,成为县辖龙头镇。
龙头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调整结构、打牢基础,全面实施“农业稳镇、工业强镇、商贸活镇、科技兴镇”四大战略。全镇干部群众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努力推动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