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芦村镇,其地名源自一片芦茅丛生的土地。“芦”指芦茅,“村”意为村庄,合起来就是在芦茅丛生地建起的村落。1949年冬,当地设立了栗村、芦村、韩塘等七个乡农会,后“芦村”之名逐渐固定并沿用至今。
芦村镇地处袁州区东北面,西接三阳镇,南邻渥江镇,东连分宜县的杨桥镇与洋江镇,北靠柏木乡和寨下镇。全镇区域面积54平方公里,下辖11个行政村、17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20896人,劳动力约9400余人。镇内设有公安、邮政、电信、电管、工商、银行、医疗、教育等16个职能服务单位,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芦村镇交通便利,宜春至分宜的二级柏油公路穿境而过,距宜春市区和袁州区政府约18公里,距离320国道5公里,距离高速公路仅10公里。这里环境优美,气候宜人,2000年曾荣获国家百家绿化优胜乡镇称号。全镇农副产品丰富,盛产蜜柑及各类水果,素有“种养之乡”的美誉。
全镇总耕地面积17900亩,其中水田15690亩,旱地2210亩,水塘面积1200亩。山林面积达4.9万亩,包括油茶山2.45万亩、林地2.4万亩和果园500亩。工农业总产值达16300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2500万元,农业收入3800万元,人均纯收入2385元。
芦村镇的建置沿革历史悠久。1949年前分属复兴、善西两乡。1949年冬设栗村、芦村、韩塘等7个乡农会,属三阳区。此后历经多次调整,1957年并为芦村乡,1958年成立芦村人民公社,1983年改设芦村乡,2010年3月撤乡建镇,正式设立芦村镇。
在文化旅游方面,芦村镇拥有两处袁州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潘氏家宅位于双江村,距双江村委会约300米,始建于清代,文物保护范围面积846.43平方米。诰赠奉直大夫父子合葬墓位于韩塘村上坊组北侧,亦为清代所建,文物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为界,各向外延伸5米。
2024年3月,芦村镇被江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2023年度江西省卫生乡镇,这是对当地生态环境和卫生工作的高度认可。芦村镇正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物产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不断发展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