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镇地处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东北部,其地名源自侗语,意为“土地肥沃,物产丰饶的地方”。全镇面积221平方公里,人口约2.04万,其中侗族、苗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9%,是一个以少数民族为主的乡镇。镇内下辖1个居委会和22个村委会,镇人民政府驻地为南明村,位于柳川镇东北方向42公里处,坐落在八卦河东岸,海拔约460米。南明村人口约900人,均为侗族。
历史沿革方面,南明镇历史悠久。元代至元十二年(1283年),朝廷在司头设立赤溪浦洞蛮夷长官司,隶属镇远府。明洪武年间改为赤溪洞蛮夷长官司,永乐五年(1407年)复设,先后隶属思州宣慰使司、新化府,宣德九年(1434年)随新化府并入黎平府。清乾隆二年(1737年)划归清江厅,改为土千总,设吴、杨二姓土千总。民国时期,1932年置永兴镇及琴戈、大洋、漂敏、凯寨、台捍、平珍等乡,1941年设南明乡。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析设南明、大洋、平珍等乡,1958年撤乡建南明公社,后几经分合,1962年析建南明、大洋、平珍3公社,1984年改置南明镇及大洋、地灵2乡。1992年,大洋乡、地灵乡并入南明镇,形成现今的行政格局。
自然资源与经济方面,南明镇境内多林木,森林资源丰富,并蕴藏银矿。当地主要农林特产包括生漆、油桐籽等,具有较好的经济价值。全镇原有中小学36所,为当地教育发展提供了基础。镇内古迹有“天河洗甲”碑,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交通方面,款场至小广的公路经过镇区,便利了周边地区的联系。
总体而言,南明镇是一个以侗、苗等少数民族为主、历史底蕴深厚、自然资源丰富的乡镇,其独特的民族文化与悠久的历史沿革共同构成了当地的发展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