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尼玛,藏语意为“太阳”。因该部落居牧于黄河北岸、西倾山南麓,处于阳面,故得名尼玛。
基本介绍:尼玛镇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县城驻地,地处县城北部。全镇总土地面积141万亩,平均海拔约3460米。属高原大陆性气候,年均降水量510.5毫米,年均气温2.3℃。
行政区划与人口:尼玛镇现辖2个居民委员会、4个村民委员会。全镇总户数为3074户,总人口11819人,其中从业人员5910人。
基础设施:全镇有2个村通电,1个村通邮、通公路。在文教卫生方面,共有各类学校4所,教师172人,在校学生3012人。有医院、卫生院4所,医生96人,病床124张。
经济发展:2004年,全镇国内生产总值为125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11元。当年财政收入102万元,财政支出102万元。
荣誉排行:2014年7月,尼玛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文化旅游:尼玛镇拥有察干外香寺,该寺位于萨合村,始建于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系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为拉卜楞寺属寺之一。寺院占地面积5000多平方米,坐北朝南,现存大经堂、弥勒殿、加仓活佛小殿等建筑。
历史沿革:1958年,初设尼玛乡,同年10月改为公社。1962年2月,复改为尼玛乡。1968年底,再次改为公社。2003年,撤乡建镇,设立尼玛镇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