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泉镇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东部,镇政府驻地距盖州市区约16公里,区域面积约103平方公里,人口约1.6万人。地名源于清康熙年间建成的清泉寺,寺旁有一处泉眼,水常年不干,温暖如春,因此得名暖泉村,镇以村名。
该镇交通便利,有多条公路通达。现辖二道沟、后红、前红、后暖泉、前暖泉、蔡峪、屯道沟、方屯、七盘岭、董店、龙王庙、三道沟等13个村委会。乡镇企业以蚕茧加工、绢纺等为主,农业方面主要生产水稻、玉米,同时兼产苹果和蚕茧等经济作物。
暖泉镇的建制沿革颇为丰富。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境内的12个村同属尚和寨区。次年,实行乡、保、甲制,设立方屯乡公所,管辖范围在原有12个屯基础上新增二道沟,共13个保。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恢复原区、村政府建制,暖泉等13个村划归团甸区。
1949年,盖平县以数字命名区名,暖泉区属盖平县三区,下辖范围未变。1956年,全县并区建乡,团甸区在暖泉境内建立了暖泉乡和龙王庙乡。1958年3月,撤区并乡实行一乡一社,龙王庙乡并入暖泉乡;同年10月,实行政社合一,暖泉划为盖平县公社下辖团甸大队的一个管理区,下辖13个作业区。1959年,盖平县公社撤销,团甸大队改称团甸公社,原管理区体制未变,作业区调整为大队。1961年,重新调整社队体制,从团甸公社划出成立暖泉公社。1965年,盖平县改名盖县,暖泉公社仍辖13个生产大队。
1983年,取消公社建制,暖泉公社改为暖泉乡,大队改为村,下辖范围不变。1992年,撤县设市,暖泉乡归属盖州市。1994年,撤乡建镇,正式设立暖泉镇。历经多次区划调整,暖泉镇逐渐形成了今天的行政格局,成为盖州市东部一个以农业和乡镇企业为基础的重要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