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口乡位于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城西郊,因境内潘口河而得名。东与城关镇相邻,西与溢水镇毗连,南与田家坝镇接壤,乡政府设在小漩村,距县城仅1.5公里。全乡版图面积78.9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4154.4亩,下辖8个村、33个村民小组,共4240户、16346人。乡内有11个乡直机关单位、1个县直队,设有1所中学和6所小学,大型民营企业包括竹山县柿湾建材责任有限公司和竹山县浙竹砖厂。
潘口乡属于山地、丘陵地区,地势起伏较大。境内最高点为观山寺,海拔1701.1米,最低处海拔237米,平均海拔约973.85米。气候特点是冬季寒冷、夏季炎热,昼夜温差明显,适宜种植水稻、小麦、玉米、油菜、花生、干鲜果、黄姜、中药材等多种作物。交通方面,305省道自东向西横贯全境,竹柳公路途经鱼岭村,村村组组均已通公路,总里程达115公里。此外,沿堵河两岸有6个村、13个村民小组通水路,形成了水陆交通便利、运输快捷、信息灵通、市场广阔的优势。
潘口乡的历史沿革较为复杂。1865年称城社,光绪年间全县设4乡,以县城为中心。1932年至1940年属一区,1941年改称城关镇。1949年至1954年为第一区,辖14个乡。1955年至1957年为城郊区,辖城关镇和青竹、霍山、白庙、田湾、兴旺5个乡。1958年至1959年改为英雄公社,城关镇独立,其余5乡改为青竹、霍山、白庙、田湾4个管理区。1960年至1974年为城郊区所辖5个公社,包括城关镇划入的明清公社。1975年撤区并社,成立潘口公社,辖原城郊区的青竹、光明两个公社,以及原溢水区潘口公社的爱群、爱建大队,芦苇公社的颜家、魏家、芦家大队。1984年撤社建区,潘口乡属溢水镇区管辖。1987年撤区并乡,正式设立潘口乡。2001年,三台乡与潘口乡合并,形成了现在的潘口乡。
在文化和荣誉方面,潘口乡拥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竹山华佗庙,位于方井村,建于清代,1983年被列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2018年1月,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授予潘口乡2017年度湖北省省级生态乡镇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