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镇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西北部,地处济宁、金乡两市的结合部。全镇总面积77.6平方公里,下辖41个行政村,99个自然村,常住人口约4.3万人。关于镇名的由来,境内老万福河流经此地,当地百姓习惯称之为“清河”。镇政府驻地所在的清河涯村因河得名,镇名便依村名而来,故称清河镇。
清河镇素有“中国杞柳之乡”的美誉,是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这里物产丰富,农牧业发展优势明显,是全国知名的优质小麦、水稻、棉花、大蒜、杞柳、木耳产区。近年来,当地依托种植杞柳和木耳的传统优势,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加强资金技术扶持等措施,积极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目前,全镇杞柳种植面积已达22000余亩,拥有杞柳制品加工企业12家,产品远销美国、欧盟、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木耳种植面积达到3500亩,亩均效益超过6万元,是全国毛木耳五大产区之一,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60%。为促进农民增收,当地积极推广“公司+协会+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成立了1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入会会员超过3400人。仅杞柳和木耳两项产业,年产值就达4.8亿元,带动全镇人均增收3000多元。
清河镇基础设施完善,交通运输四通八达。镇域内金融服务、邮电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自然资源丰富,电力供应充沛。镇区紧邻鹿洼煤矿,并拥有100万伏和22万千伏两座变电站,为工农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能源保障。
在文化旅游方面,清河镇拥有多处历史遗迹。位于石集村的石集刘氏家祠为古建筑,2016年被列为济宁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张集村的张集三官庙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清河村东南的张澄甫古墓葬同样在2016年被公布为济宁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清河镇的历史沿革较为清晰。1912年属罗屯乡,1949年属第三区。1956年划归金乡县高河区。1958年成立相里人民公社。1980年地名普查时,因社名与驻地不符,更名为清河涯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清河涯乡。2000年,清河涯乡与原石集乡合并,组建为现在的清河镇,并沿用至今。
近年来,清河镇党委政府以“工业立镇、产业富民”为目标,全力抓好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努力建设富裕、生态、和谐的新清河。2023年12月,清河镇入选山东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名单;2024年9月,入选市级耕地保护拟激励乡镇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