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曲镇是“郧县人”的发祥地,位于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西北边陲,地处汉江河北岸。东靠大堰,北依大柳,西与郧西县河平镇毗邻,南与柳陂、辽瓦、安城隔河相望。郧漫公路横穿其中,汉水自西向东直流而下。全镇总面积25.45万亩,其中非耕地20.58万亩,可耕地3.35万亩,水域面积1.52万亩。镇东西长27.5公里,南北宽55公里,版图形似“葫芦”。
青曲镇地理坐标跨东经110°34’至110°41’,北纬32°49’至32°59’,平均海拔约400米。年平均温度在14℃至16℃之间,日照时数1852小时,年均降雨量820毫米,无霜期240天。境内沟壑纵横,地势多姿,地貌复杂,气候温和,土地肥沃,适宜多种植物生长。农业以小麦、水稻、红薯、芝麻、豆类为主,多种经营以柑桔、脐橙、苹果、龙须草、乌桕、桐籽为主,企业以矿石开采为主。水资源十分丰富,大小河流量呈网状分布。曲远河自北向南流经全镇9个村,年平均流量为1.5立方米/秒。以该河为源的东西两大堰渠,灌溉着全镇近万亩水田、万亩梯地和万亩果园。曲远河、滴水岩相距不到5公里的两个梯次电站,装机容量3000千瓦,年发电量1500万度以上,为青曲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青曲镇现辖24个行政村,14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4265人。1999年粮食总产量9580吨,农村经济总收入7286万元,财政综合收入125.4万元,人均纯收入1412元。
青曲镇政府驻地位于曲远河下游盆谷地带,曲远河由北向南直流而下,四宝山、火炬岭东西相邻,地理位置独特。在交通不发达的解放前,这里是上郧西、下郧阳府(今郧县城)的必经之地和中点站。解放后,随着“两郧”(郧县、郧西)公路的开通及政权机构建设,大量居民和经商人员云聚公路两旁,人口急剧增加,人流量逐年加大,边贸市场不断活跃,为青曲镇经济发展起到巨大促进作用。
青曲镇建制历史悠久。清朝康熙年间归崖屋店村,清同治年间为清水保与曲远保,属北乡管辖。民国11年,郧阳在县下设区,曲远保和清水保同属第四区(大堰)管辖。1935年设曲联保,1930年改青曲联保为青曲乡,属县府直辖。1948年1月,县政府在黉门铺创建二区,辖青曲乡和大堰镇。1954年,区公所移至大堰,1956年8月,黉门区与大柳区合并为大堰区。1958年9月,大堰区分设为火箭(大堰)人民公社和鹏程(大柳)人民公社。1961年撤社并区,恢复大堰区、大柳区,青曲属大堰区。1975年撤区并社,青曲、黉门、果园、乐园4个人民公社从大堰区分离,设青曲人民公社。1984年6月,青曲人民公社与大堰人民公社合并为大堰区。1987年9月,成立青曲镇,辖青曲、黉门、乐园、果园四个管理区。2002年12月,村组合并,撤销管理区,辖18个村,归郧县人民政府管辖。2014年,郧县改区,青曲镇归郧阳区人民政府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