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岭街道的名称来源于其地理位置特征,因辖区的北部原是一片带状沙丘,故得名沙岭。沙岭街道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西南部,是于洪区下辖的一个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沙岭村,目前辖有8个行政村。
沙岭街道的交通条件较为便利,秦沈铁路和102国道公路从境内穿过,为当地居民出行和货物运输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该街道的区域面积约为60.4平方千米,邮编为110144。
沙岭街道的历史沿革较为丰富。清顺治五年(1648年),这里开始设堡。清雍正八年(1730年),又改设为镇。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在此地设乡。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设立沙岭区。1952年,沙岭区更名为沙岭堡区。1955年,改为沙岭乡。1958年,沙岭乡改为沙岭公社。1964年,沙岭公社由铁西区划归于洪区。1983年,恢复为沙岭乡。1985年,沙岭乡改为沙岭镇。1996年时,沙岭镇面积56.7平方千米,人口约2.5万人,下辖高明、共和、团结、兰台、沙岭、繁荣、沙坨子、诺木珲、集贤、王兴、四台子、弓匠等12个行政村和沙岭居委会。2002年末,撤销沙岭镇,设立沙岭街道,办事处驻地仍在沙岭村,当时下辖12个村和2个社区。2010年,四台子、后马2个村被划归铁西区大潘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撤销于洪街道,将于洪街道管辖的东民、前民、和平3个社区以及光辉、爱国、全胜、兴盛4个村划入沙岭街道,进一步扩大了沙岭街道的管辖范围。
在荣誉方面,沙岭街道曾获得国家级认可。2011年10月,环境保护部授予沙岭街道“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这体现了当地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