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沙田镇地处湘粤赣三省交界处,东与江西省上犹县、崇义县毗邻,南与汝城县接壤,素有桂东县“南大门”和“小上海”之称,是湘南六大集镇之一。全镇总面积159.65平方公里,辖21个村、2个居委会,共21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3.8万人。镇区规划面积7.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5平方公里,镇区常住人口达2.1万。岳汝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并在沙田设有互通出口,国道106线、省道201线纵贯南北,交通便捷,商贸发达。
沙田镇地名由来颇具特色。明朝洪武年间(1368—1398年),境内遭遇特大洪水,将原有田园冲击成大片沙丘。此后,先民们在沙丘上开垦田地进行耕作,由此得名“沙田”。这一名称承载了当地人民与自然抗争并因势利导的历史记忆。
沙田镇红色底蕴极为深厚,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著名的“第一军规”颁布地。1928年4月3日,毛泽东同志在沙田镇正式颁布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成为人民军队建军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沙田镇因此被誉为“群众路线发祥地”。如今,位于镇区的第一军规广场(即《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颁布旧址)已成为重要的红色旅游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吸引大量游客和党政机关团体前来参观学习。
沙田镇也是世界上最早试种杂交水稻并取得成功的地方之一。1973年,在袁隆平院士的精心指导下,沙田镇作为全国三个杂交水稻试点县之一率先试种成功,为中国乃至世界的粮食增产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境内还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聚龙居”,该建筑建于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汇聚两湖、两广民间建筑精粹,是桂东乃至江南地区保存完整、富有明清建筑风格的古民居代表。此外,位于龙头村的堆脑遗址为新石器时代遗址,被列为郴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沙田镇自然生态条件优越,森林覆盖率超过70%,林木储积量丰富,拥有三丫石、榆树林、大水梯田等优美的自然风光,是天然的绿色生态宝库。在农业和产业方面,沙田镇物产丰富,建有沙田柚、黄桃、板栗等水果种植基地,并发展楠竹、花卉苗木、无公害蔬菜、畜牧水产养殖等农业产业。工业方面,光伏、小水电、化工、竹木加工等规模产业较为发达。
沙田镇城镇建设步伐较快。2012年被确定为湖南省第三轮示范镇建设重点镇,2014年被列为全国小城镇建设重点镇,2015年8月又被列为全国建制镇示范试点镇。2017年12月,沙田镇入选第五批湖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如今,沙田镇正依托红色文化、历史古建、生态农业和便利交通,积极打造湘粤赣边际富有活力的重点小城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