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唐家镇,其地名源于历史上的一处名为“唐家铺”的店铺。因建厂时地处唐家铺,故最初得名唐家农场,后在设乡、镇时均沿用“唐家”之名。
唐家镇位于大洼区东南部,距离区人民政府驻地约6公里,镇域面积76.2平方公里,人口约1.7万。镇内交通便利,有公路通达,区位条件较为优越。
历史沿革方面,唐家镇经历了多次行政体制变迁。1956年2月,成立新建农场;同年12月,成立唐家农场,两个农场同属盘锦农垦局。1958年10月,盘锦农垦局改为红旗公社,新建、唐家两个农场并入大洼作业区。1961年,大洼作业区解体,恢复新建农场和唐家农场。1970年,盘锦垦区改称盘锦地区,下设盘山、大洼两个区,两个农场同属大洼区。1980年,新建农场和唐家农场转型为国营农场,属大洼县。2002年1月,两个农场合并为唐家农场,仍属大洼县。2009年12月,唐家乡正式改设唐家镇,隶属大洼县,后随区划调整成为大洼区下辖的镇。
经济发展与产业特色方面,唐家镇的乡镇企业涵盖化工、饲料、塑料制品、绝缘材料等行业。镇内农业以水稻和蔬菜种植为主,同时盛产淡水鱼,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
社会荣誉方面,唐家镇获得了多项国家级和省级荣誉。2025年3月,该镇被命名为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唐家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2014年7月,唐家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2014年6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唐家镇2012—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这些荣誉体现了唐家镇在文明建设、环境卫生、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综合来看,唐家镇从最初的农场建制逐步发展为今天的现代化乡镇,在保持农业基础优势的同时,不断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已成为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一个具有重要发展潜力的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