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夏庄镇位于莒县西南部,地处莒南、沂南、莒县、临沂、日照三县两市交界处,素有莒县“南大门”之称。镇内206国道纵贯南北,西连京沪、京福高速公路的日东高速公路横跨东西,交通便利。全镇共有66个行政村,6.6万口人,9.8万亩耕地,总面积114.8平方公里,设8个党总支,86个党支部,党员2766名,其中农村党支部66个,农村党员2345名。
地名由来:1984年6月设立夏庄镇,以政府驻地村名称命名。据《重修莒志·民社志》记载,赵氏原籍河北枣强县,后迁山西洪洞县,明初迁至山东益都县老鸹窝庄,始迁祖于明永乐年间(1403-1424)迁莒北汀水,二世祖开分三支,分住夏庄、中马坡。相传原村建于岭下,邻村称其为“下庄”。清雍正八年(1730),大水毁村,幸存者移居岭顶,时值盛夏七月,仍用原音,改为“夏庄”。
历史沿革:1929年属莒县第七区。1941年1月属莒中县夏庄区,1942年划归莒临边县,1945年划回莒县称苗蒋区。1951年改称第三区,1955年更名苗蒋区。1958年3月改称夏庄乡,同年9月称东风人民公社,1959年1月又称夏庄人民公社。1962年12月改称夏庄区,1971年2月复名夏庄人民公社,1984年6月改称夏庄镇。
荣誉排行:夏庄镇先后获得多项荣誉。2023年12月入选山东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名单。2021年12月被认定为第二批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街)。2020年7月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2020年3月入选2019年度山东省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2015年2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2014年7月被农业部认定为第四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浮来青绿茶),同年7月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2012年8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为山东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
经济发展:近年来,夏庄镇党委、政府带领全镇人民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有了较快发展。2002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51亿元,增长11.9%;地方财政收入829.2万元,增长7.5%;农民人均纯收入3212元,增长4.02%。
城镇建设:夏庄镇按照“科学化规划、现代化建设、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的思路,以“经营城镇”为突破口,将市场运作机制引入城镇建设与管理。通过沿街土地开发招标拍卖、绿地公园建设土地置换、园区建设集体土地有偿使用等措施,城镇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已在206国道两侧拆迁房屋278间、3.8万平方米,筹集社会资金5100万元,新建沿街2至4层营业楼4.3万平方米,新建公共绿地49亩,建成日供水能力1560立方米的自来水厂,实现镇驻地集中统一供水。在镇驻地东部、南部建立了莒县华意和华兴两个工业园区。在管理上,成立城镇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常设办公室,下设规划建设组、城镇管理组、园林绿化组,公开招聘15名环卫工人,实行全日保洁,并设立莒县城建监察大队夏庄中队。在街道保洁和绿地管理上,全面推行“面向社会、费用封顶、公开向下竞标”模式,使城镇建设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