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园镇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南部,其地名由来有着一段历史变迁。最初这里被称为陈台村,后因濒临金堤河、集市沿河兴起,改名为顺河集(意为顺河成集)。后来黄河水泛滥,顺河集被淹没,百姓无奈迁居至金堤河北岸定居。因当地樱桃树众多,遂以树定村名,称为樱桃园。该镇因镇政府驻地樱桃园村而得名。
樱桃园镇的历史沿革较为复杂。1956年,原观朝县、濮县撤销,此地划归范县,成为范县城镇区。1964年划归莘县,设为樱桃园区。1971年撤销樱桃园区,成立樱桃园公社。1984年机构改革,撤销人民公社,改设樱桃园乡。2002年撤乡设镇,改为樱桃园镇,延续至今。
樱桃园镇地处莘县县境南部,距县城约45公里。南面隔金堤河与河南省范县相邻,且范县县城就坐落在樱桃园镇境内。全镇面积约79平方公里,人口约5.5万。安(阳)范(县)公路、济(南)范(县)公路、郑(州)范(县)公路等多条重要公路过境,交通较为便利。境内南依金堤河,道口干渠纵贯南北,水利条件较好。
全镇下辖樱东、樱西、樱北、西五口寺、东五口寺、文村、西耿王、中耿王、田河、裴海、谷炉、张楼、前午、后午、姚村、陶村等57个村委会,村域分布广泛。
樱桃园镇的农业以种养业为主。近年来,该镇积极发展农业产业,2023年12月被认定为山东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镇内还有《水浒传》中孙二娘开店“十字坡”遗址,位于樱桃园村南约1公里处;“菜园子”张青的故乡张青营村,则坐落在镇政府驻地约4.5公里处,具有一定的文化旅游价值。
在文物保护方面,位于樱桃园镇樱东村的宁氏家族墓,年代为清代,类别为古墓葬。2014年10月,宁氏家族墓被公布为聊城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