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头镇位于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地处秦岭主峰太白山北麓,建镇于入山通蜀的谷口要冲,地理位置特殊,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历来为安营扎寨之处,故得名“营头”。其地名由来可追溯至明初,朝廷移民副使刘燮率兵6营,营首驻此,因而得名。
营头镇南依秦岭,属半山区。镇域东西宽7.75公里,南北长23.35公里,总面积184.28平方公里。全镇辖16个行政村,其中山上7个村,川原9个村,共有71个村民小组,4700户农民,总人口19430人。耕地面积28600亩。营头镇是市委、市政府命名的小康乡镇,曾以人均纯收入1521元的发展水平得到肯定。
营头镇历史文化悠久,境内有第二坡遗址。该遗址位于营头镇东北2.5公里的第二坡村西侧,霸王河西岸二阶台塬上,是以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为主的史前聚落遗址。遗址面积约15万平方米,文化层堆积达3至4米,多年来征集、采集有仰韶文化的珍贵文物,是研究当地史前文明的重要地点。
营头镇拥有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红河谷森林公园便坐落于此。红河谷森林公园地处秦岭主峰太白山北麓红河流域,东临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西南接太白山自然保护区。公园设计面积2341公顷,园内林木茂盛,森林覆盖率达91.7%以上,最高海拔3666.6米,是游客感受秦岭山水之美的理想去处。
在历史沿革方面,1949年5月,这里为郿县第三区之六、七、八乡。1956年2月,设为张家村乡和高庙乡,下辖13个村。1958年12月,随金星公社一并划归周至县。1961年9月,恢复眉县建制,设为营头公社,辖16个生产大队。1984年4月,改为营头乡,辖16个行政村。1997年7月,撤乡建镇。2005年10月,镇内进行村级合并,大湾村与李关村合并为大理村,高庙村与梁家湾村合并为红河村,永安村与张家村合并为和平村,新寨村与河东村合并为新河村,万户村与烟霞村合并为万霞村,至此营头镇下辖11个行政村,不断发展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