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埠头镇,地处仙居县境西部,永安溪北岸,距县城24.2公里。地名由来颇具历史韵味,古时为永安溪上的重要船埠,又因王姓居民集中聚居,原名“埠头王”,后简称为“埠头”,镇名由此而来。
埠头镇区域面积69.6平方公里,人口约1.6万。历史上,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属清风乡。1930年属榆溪乡、东榆乡,隶属横溪区。1949年成立埠头乡人民政府。此后行政区划多次调整,1952年属皤滩区,1956年属田市区,1958年改属田市公社,1959年属皤滩公社。1961年设立埠头公社,1969年曾改名红卫公社,1973年属大陈公社。1983年复置埠头乡,1992年大陈乡并入,1997年撤乡设镇,成为如今的埠头镇。现辖十都英一村、十都英二村、十都英三村、埠头、后里、西兀、西东山、沙岙、李家堰、横路、下油、下溪东、大庄、三枣、紫岩、洪坑、里林、大平地、黄泥墩、徐庄、对垟、王安、谷庄、寺东、堰头、白泉、半溪、林坑口、大陈、水碓头、三丘田、宝坑、牛龙、小屋基等34个村民委员会。
埠头镇的农业基础扎实,主要种植水稻、水果以及药材。工业方面,则以工艺、建材、饮料等产业为主。交通条件便利,临(海)石(柱)公路过境,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近年来,埠头镇在生态建设和美丽乡村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埠头镇“2010—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2019年1月,被认定为2018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2021年12月,又被命名为浙江省卫生乡镇。这些荣誉充分展现了埠头镇在生态保护、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扎实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