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滩街道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部,地处城市中轴线的延伸带上,是高铁新城的核心区域。其总面积达16.42平方公里,其中约12平方公里已移交高铁新城(经开区)管理,街道自管区域面积约4平方公里,呈带状分布。
关于地名由来:清顺治年间,渭水北移,在今草滩街处形成一片滩地。官府在此设立煤炭码头,乾隆十五年(1750年)建草店炭码头镇,嘉庆年间(1796—1820年)称草炭镇,清末更名为草滩镇。这一名称一直沿用至今,承载着当地深厚的历史记忆。
在行政区划方面,草滩街道现辖1个行政村(柳树林村)和14个社区。14个社区分别是:白桦林溪社区、草一社区、草二社区、草镇社区、韩家湾社区、华山分厂社区、隆源社区、吕小寨社区、时间城社区、兴隆社区、长乐东苑第一社区、长乐东苑第二社区、长乐东苑第三社区、长乐东苑第四社区。街道总户数约2.1万户,总人口5万余人,其中户籍人口约28000人,流动人口约22000人。
在党组织建设方面,街道党工委下辖党(总)支部43个,包括机关党(总)支部6个、村支部1个、社区党(总)支部34个、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2个,现有党员1188人。
关于历史沿革: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草滩镇属咸宁县。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设县丞署,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撤销。民国二年(1913年),属长安县。民国十六年(1927年)设县佐。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属渭滨乡(驻地草滩街)。1949年6月,为长安县渭滨区第一、二、三乡。1955年1月属草滩区,同年6月3乡合并为2乡。1956年3月,2乡合并为草滩乡。1957年7月,属未央区。1958年8月改草滩公社。1960年6月,分为草滩公社小滩、杜家、王家棚3个管理区。1961年12月,复为草滩公社。1965年10月,属西安市郊区。1966年5月,改名为星火公社。1972年10月,复名草滩公社。1980年4月,复属未央区。1984年3月,改设乡。1985年4月,改设镇。2002年1月,改设街道,至今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