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家镇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北部,镇政府驻地距离县城田镇仅3公里。其地名由来可追溯至明洪武年间,孙姓兄弟二人来此建前孙村、后孙村,李姓则在常家庵旁立村。1978年三村合并,新村命名为“常家”,后常家乡成立并选常家村为政府驻地。
常家镇北隔黄河与滨州市、惠民县相望,自古便有“船行黄河,一日走三县”的说法。全镇南北长10公里,东西宽14公里,总面积85.33平方公里,下辖73个自然村,共7672户。地形为平原,北部有黄河东流经过镇边缘14公里,黄河大堤上建有刘家春引黄闸,堤内干渠形成网络,水利条件优越,适宜水稻种植。全镇耕地面积54050亩,是淄博市重要的粮棉基地,主要农作物包括小麦、水稻、玉米、棉花等。土地资源丰富,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潜力巨大,其中畜牧和水产两业尤为突出,水稻种植显著改善了农民收入。
全镇现有企业45家,主要涵盖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建材和养殖加工四大系列。交通方面,广青公路横穿全镇,通过省道张田公路与济青高速公路相连;唐北路、田于公路等沿黄河路纵横交错,形成便捷交通网络。通讯条件完善,村村装有国内外直拨程控电话,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常家镇历史悠久,西汉时属湿沃县,东汉属千乘县,唐代属渤海县,五代后周属滨州。元朝一度属新城县,明初属蒲台县,清初沿明制,雍正后属滨州。民国时期大部属滨县五区,1940年划归高苑县抗日民主政府管辖,1945年设大李区。1948年高苑县与青城县合并组建高青县,此地属高青县管辖。此后历经多次区划调整,1984年设常家乡,1995年撤乡建镇,2010年赵店镇并入常家镇,2013年再次调整后,常家镇与高青经济开发区合署办公。
常家镇在文化旅游方面独具特色,蓑衣樊古村落坐落于此,黄河盘绕原生湿地而过,冲积形成的芦苇荡面积达5000余亩。据史料记载,明末清初有樊姓人氏在此定居,以编制蓑衣为生,古村落因此得名。近年来,常家镇荣誉颇丰:2023年被认定为山东省首批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同年被命名为山东省精品文旅名镇;2022年被确定为山东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乡镇;2020年被评为山东省休闲农业示范点;2019年入选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位列第670名;2014年被国家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