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镇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西部,滨临黄河,历史悠久,历来是县府、县衙驻地和商贸重镇。其地名由来可追溯至金代,《武定府志》记载:“青城金始置,因唐青平镇之旧名。”金天兴二年(1233年)始置青城县,为县治,元统元年(1333年)在此筑城池。历经明、清、民国等时期,行政区划多次调整,1948年高苑、青城合并为高青县,1950年至1952年间曾为高青县委、县政府驻地。1984年撤青城公社,设立青城镇,1990年随高青县划归淄博市管辖。
青城镇面积78平方公里,辖111个行政村,人口约3.5万人,属全省中心镇。该镇商贸发达,是高青县西部商业中心,素有“高青县第二县城”之称,自古有“北惠民,南淄川,青城大集赶三天”之说。镇政府每年举办两次物资交流大会,人流、物流、信息流非常发达。近年来,青城镇坚持“提高农业、强化民营、搞活流通、活化三产”的总体思路,深入实施“结构调整、科教兴镇、民营带动、中心镇建设”四大战略,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民营经济发展迅猛,已形成地毯、面粉、木器、油棉加工四大产业,全镇投资5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51家,各类专业村40多个。
青城镇文化底蕴深厚,拥有多处重要文化古迹。其中,青城文昌阁(又名魁星楼)位于青城镇十字街,建于清乾隆元年(1736年),由64名文、武生员集资修筑“文台”,原是祭祀文昌帝君的场所,是当地标志性历史建筑。另有王天佑墓位于青城镇小魏家村,为淄博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青城镇近年来获得多项荣誉:2023年12月入选山东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名单;2020年7月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2019年12月被认定为第一批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街);2019年10月入选2019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位列第795名);2017年6月被确定为第四批山东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014年7月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2012年8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为山东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2011年4月被环境保护部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