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旗镇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西南部,距新民城区约25公里。该镇因原大红旗乡置镇而得名,其历史可追溯至清代。1690年(康熙二十九年)在此设立正白、正红两旗佐领导衙门,1751年(乾隆十六年)又设巡检司。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京奉铁路通到新民时,设有白旗堡车站。1961年铁道部将车站更名为大红旗,镇名由此而来。
大红旗镇原名白旗堡,是区域内形成较早的村镇。清代时属四区,民国时属五区。新中国成立后仍属四区,1958年9月21日成立红旗公社,1961年改名为大红旗公社。1983年改为大红旗乡,1984年正式改设为大红旗镇。全镇区域面积11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7958亩,下辖14个行政村和1个居民委员会,共有6691户,约24000口人。
大红旗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京沈铁路横贯境内,102国道、沈环公路、金梁公路纵横交错,形成便捷的公路网络。镇内通讯发达,程控电话已达5000门,移动电话3000部,有线电视普及率较高。往返于沈阳、新民、辽中、黑山等地的班车不断,为居民出行和货物运输提供了极大便利。
农业是大红旗镇的重要产业,种植以水稻、花生以及“两瓜”(西瓜、甜瓜)为主,形成了特色农业结构。此外,镇内新建了占地30000平方米的集贸市场,上市农、副、土、特产品达千余种,商贸活跃。大红旗镇还承担着周边四个乡镇的工商、国税、法庭等公共服务职能,新民市第二高级中学也坐落在镇内。
在生态建设方面,大红旗镇于2011年4月被国家环境保护部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体现了其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整体来看,大红旗镇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迅速,是一个交通便捷、农业基础扎实、生态良好的区域中心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