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岭镇地处北京市密云区,其地名源自镇政府驻地的高岭村。全镇总面积111.4平方公里,林地面积116760亩,林木覆盖率高达81.8%,土地总面积193645.6亩。辖区内有21个行政村和52个自然村,常住人口9967人,生活着汉、回、满、壮四个民族。
高岭镇严格履行保水政治责任,坚持以“保水、富民、强镇”为发展理念。依托特有的环境资源与文化资源,全镇坚持“一主两业四融合”的基本路线。具体来说,以建设精品生态农业特色镇为主线,以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健康休闲产业为主要业态,推动一三产业融合、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融合、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融合、镇域特色凝练与镇域品味提升相融合的产业布局,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生态富裕和谐的新高岭。
在荣誉方面,2024年3月,高岭镇入选“首都文明村镇”复查保留名单。早在2008年4月,环境保护部就授予高岭镇“第七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显示出其在生态保护方面的突出成就。
关于历史沿革,1953年高岭地区设立高岭乡。1958年,高岭乡改为高岭公社。1983年,高岭公社恢复为高岭乡。1993年,上甸子乡和高岭乡合并,正式组建为高岭镇,形成了今日的行政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