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砂镇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东部,因长期泥沙冲积成高地而建村,故得名高砂。全镇毗邻沙溪河畔,总面积160.8平方公里,下辖14个行政村,总人口20395人。其中,外出经营沙县小吃人员达2170户5848人,小吃产业已成为当地群众增收的重要途径。
高砂镇区位优势显著。鹰厦铁路、南三龙高速铁路在境内并列越境而过;205国道、厦沙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引线途经镇区。集镇距厦沙高速沙县互通口仅5公里,距青州、沙县两个高速互通口仅15公里;三明(沙县)机场到镇区仅6公里。同时,高砂镇毗邻沙溪河畔,是沙溪航运主航道,水陆空交通网络发达。
全镇土地总面积19.5万亩,其中林地面积17.8万亩,耕地面积1.68万亩,海拔在200米的土地达1.8万亩,发展空间较大。三明沙县机场周边(高砂镇龙慈村)可供开发利用土地达1000亩,龙江工业集中区(205国道边)可供开发利用土地达1000亩,为后续产业拓展提供了充裕的土地资源。
产业特色鲜明。目前全镇共有工业企业26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4家,初步形成了以硅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沙县小吃业为主的产业集群。硅化工产业链条完整,从上游的石英砂到中游的硅酸钠、白炭黑,再到下游的疏水白炭黑,实现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延伸。
高砂镇先后荣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省级“文明乡镇”、三明市“平安乡镇”、全国文明村镇等荣誉称号。2017年11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高砂镇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2014年6月,环境保护部授予高砂镇2012—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高砂镇历史悠久。宋朝属新昌乡洛阳里,元朝属杨溪团,明清属五都。1915年实行区乡制,属下南区。1934年全县划分为7区,高砂为第四区。1940年改联保为乡镇,设高砂乡。1949年8月设高砂区,1958年10月改为万能人民公社辖高砂地区,1961年12月改为高砂公社,1984年公社改为乡建制,更名为高砂乡,1993年撤乡改镇建制,改为高砂镇。镇政府驻地高砂村。
镇域内有文物保护单位曹朋墓,位于高砂镇高砂村,年代为宋。曹朋(生卒年不详),字仲益,光州固始(今河南固始)人,唐中和年间以汀州司录兼管沙县政事,为沙县县治迁移后的首任知县。该墓是研究当地历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