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和村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和村而得名。和村的历史源远流长,其最早记载见于唐代碑刻。据出土于和村砖厂的《陈司马墓志铭》记载:“大唐先天二年(公元713年)岁次癸丑十一月辛酉朔十二日壬申,会葬(陈司马)于鼓山西七里、和村南一里半平原……”由此可知,和村在唐先天二年已经存在,距今已有超过1300年的历史。北宋时期,和村分为南和村与北和村。
和村镇位于峰峰矿区西北部,距区府约15.5公里,是煤矿主采区之一。这里地理位置优越,环形铁路、邯长铁路以及邢都公路、峰长公路交会过境,交通十分便利。全镇面积61.4平方公里,人口约7.1万,下辖何庄、西和村、东和村、曹庄、杜庄、后连庄、北八特、南八特、岗头、柏泗、东苑城、金村、集贤、东庄、董家庄、大沟港、南胡、北胡、尧庄、刘岗西、李岗西21个村委会和20个居(家)委会。
在经济产业方面,和村镇工业门类较为齐全,涵盖煤炭、陶瓷、水泥、建材、食品、医药等八大类。农业则以小麦、玉米、蔬菜为主。凭借坚实的产业基础,和村镇近年来获得了多项荣誉:2022年3月被评为邯郸市2020至2021年度市级文明村镇;2021年10月被命名为2020年度河北省卫生乡镇;2014年7月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2011年7月入选第二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
和村镇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位于西和村南的和村万人坑烈士公墓是邯郸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承载着厚重的历史记忆。此外,坐落于南北八特之间的八特弘济桥建于明代万历二十四年,据民国《武安县志》记载,该桥曾是南北交通的要道,具有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深厚的文化内涵。
在历史沿革方面,1950年5月,和村镇由武安县划归峰峰矿区管辖,设和村区;1955年建乡,1957年改镇;1958年成立农村公社,后经历城市公社、街道等体制变迁;1984年4月撤销人民公社复建和村镇,同年12月与和村街道办事处合并,形成今天的和村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