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位于闽侯县西部,闽江南岸,距县城约13公里。其地名由来颇具历史渊源:相传先祖从福州凤坂迁居至此,因地形似凤,便将凤坂作为凤头,驻地作为凤尾,后经方言谐音演变为“鸿尾”。全乡面积157平方公里,人口约2.9万。316国道横贯乡境,水运亦十分便利。
鸿尾乡历史悠久。据史料记载,流经境内的溪流曾产鼋,得名“鼋溪”,两岸村落统称“鼋里”。唐末王穆源随王审知入闽后在此定居,乡人将鼋里更名为“穆源”,外乡人亦称“穆源里”。宋代属侯官县永安乡和石门乡,元、明时期沿用旧制。清末称穆源区,民国时改为穆源乡。1952年设十五区驻鸿尾村,1955年改为鸿尾区,从此定名鸿尾,沿用至今。1958年成立鸿尾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乡建制。
鸿尾乡下辖青马、埕头、古洋、南下、源口、奎石、鸿尾、超墘、官路、大坑、南坑、大模、桥头、汉头、溪源、南园、安樟、里头、大罕、岩石等20个村委会。乡内企业涵盖茶叶加工、农机、粮食加工、砖瓦、竹编、草织等行业,尤以竹编工艺闻名,产品远销东南亚各国,素有“竹编之乡”的美誉。农业方面,主要种植水稻,并发展林果、生猪养殖和淡水鱼产业。
鸿尾乡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境内有南山极乐寺,始建于宋代,清咸丰三年(1853年)重建,民国二十七年(1936年)重修,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大殿悬山顶,面阔五间,结构古朴。还有古洋遗址,位于古洋村北面闽江下游南岸,面积约3万平方米,出土了大量陶片及石锛、石斧、石凿、纺轮等文物,属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此外,溪源寨位于溪源村,建于清咸丰三年(1853年),占地6000多平方米,前后三进,有门楼、天井、主座、护厝及寨墙,是典型的清代防御性民居建筑。境内还有商代墓葬群,具有重要的考古价值。
近年来,鸿尾乡在乡村振兴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2月,被确定为第二批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村镇创建对象。2020年12月,被福建省爱卫办命名为福建省卫生乡镇。这些荣誉体现了鸿尾乡在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综合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