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郡县图志》载:“西枕黄河,人马行经此沙,随路有声,异于余沙,故号’鸣沙’。”鸣沙镇因此得名,位于宁夏中卫市中宁县东部,距县城21公里,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镇。
鸣沙镇现为中宁县下辖的建制镇,辖区面积31.2平方公里,人口约1.7万。镇内交通便利,2801省道与中(宁)鸣(沙)线在此交会。全镇下辖黄营、薛营、鸣沙、养马、二道渠、五道渠6个村民委员会。
在历史沿革上,鸣沙镇具有深厚的行政变迁背景。北周保定二年(562年)此地曾为会州治所,隋、唐、宋、元各代,历为州县治所在地。1949年设置鸣沙乡,1958年改为上游公社,随后更名为鸣沙公社。1961年,从鸣沙公社析出部分地域成立长滩公社。1984年分别设置鸣沙乡和长滩乡,1985年鸣沙乡改建为鸣沙镇。2003年7月,长滩乡并入鸣沙镇,形成了现今的行政区划格局。
经济方面,鸣沙镇的乡镇企业较为活跃,主要企业包括毛纺厂、塑编厂、绒线厂、地毯厂等。其中,仿古地毯产品大量出口中东国家,已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对外贸易拳头产品。农业方面,全镇主产小麦、水稻、玉米,兼产西瓜,特产有龙骨、发菜。
鸣沙镇还拥有重要的文化遗产。境内的安庆寺永寺塔被列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该区域历史文化的标志性建筑,承载着深厚的宗教与建筑艺术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