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农场地处小兴安岭山脉西南麓,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25°33′、北纬48°53′。场区北隔公路由北向南贯穿,交通便利。农场总面积50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4万亩,林地面积5万亩,草原19万亩,水面6150亩。土地属于全国著名的黑土地带,土壤肥沃,适宜农作物生长。
农场资源丰富,蕴藏钾长石、石英、粘土、硫化铁等矿产,盛产五味子、佛手参等名贵药材,以及榛子、木耳、蘑菇等10余种土特产品。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农场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业,主要种植小麦、大豆等作物。2017年12月,农业部认定嫩江农场为全国第二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体现了农场在现代农业机械化方面的领先水平。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嫩江农场2010—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充分肯定了其在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
嫩江农场隶属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九三分局,属中型国有农业企业。农场始建于1955年,由黑龙江省公安厅在此建立农场(第三十一支队),对外称“嫩江农场”。1959年三岗农场并入,改隶嫩江县领导;1969年划归省农场管理局;1972年改隶北安农场管理局;1975年划归九三农场管理局;1984年划回省公安厅领导;1986年重又划归九三农场管理局。经过多次隶属关系调整,农场逐步发展壮大。1997年底全场总人口为12869人,场区下辖20个生产队、1个农业科研站和17个企事业单位。
嫩江农场地处小兴安岭向松嫩平原延伸地带,土地集中连片,适于机械化作业。场区土地面积77万亩,其中耕地面积37万亩。1992年粮食总产量4.9万吨,农业总产值5331万元。畜牧业以养猪和养奶牛为主,1990年奶牛存栏1049头,生猪出栏2803头。场办工业包括粮油加工、淀粉加工、农机修造厂等。场部所在地聚居人口约3530人,嫩(江)北(安)公路由此通过,已形成农垦小镇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