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军农场为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九三农场管理局。农场位于嫩江县与讷河市交界处,场部距嫩江县城45公里。荣军农场因建场人员是东北解放战争中负伤致残的荣誉军人而得名,具有光荣的历史传统。
1949年4月,齐齐哈尔市荣军学校政治部主任郝光浓(革命残废军人)挑选自愿参加、思想进步的26名荣军(革命残废军人),前往镇赉县东屏区试办荣军农场。农场初期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荣军管理处。经过勘察,在嫩江西岸五棵树地区建场,先期使用畜力开荒1500亩,并播种525亩。
同年10月,根据荣军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荣军扩大生产和发展机械农场的决定精神,经省民政厅荣管处批准,将东屏农场交当地政府经营,人员迁至土地条件较好的嫩江县与讷河市交界处,即现址继续建场。此后,农场不断发展,逐步成为以种植业为主的机械化国营农场。
荣军农场主要种植大豆、小麦、玉米等作物,同时发展畜牧业和林业。农场拥有较为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包括灌溉系统、仓储设施和农机装备。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荣军农场始终坚持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农场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同时,注重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积极调整种植结构,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产品质量。荣军农场还承担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为职工和家属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社区生活体系。
作为由荣誉军人创建并命名的农场,荣军农场承载着深厚的历史记忆和精神传承。农场的建设历程是新中国农垦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体现了荣军群体“退役不褪色、转业不转志”的奉献精神。如今,荣军农场继续在农业现代化道路上稳步前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