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镇位于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乌赞河与喀什河交汇处的冲积平原上,是尼勒克县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全镇总面积12.7万亩,拥有汉、维吾尔、哈萨克、回、蒙古等16个民族,镇人民政府驻县城文化路。
尼勒克镇东与科克浩特浩尔蒙古族乡接壤,南与克令乡隔河相望,西与乌赞乡的什布其克村为邻,北至国防公路与乌赞乡毗连。尼勒克县委员会和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均驻镇上,全镇设7个居委会,农区设10个村。
尼勒克镇的建置历史可追溯至1965年8月。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批准,正式设立尼勒克镇,成立镇人民委员会,当时下辖3个居民委员会和1个农业队、1个牧业队。1966年,农业队和牧业队划归十月分社管理;1967年,又将十月公社的农业队、牧业队分出,成立尼勒克镇人民公社。1981年11月,镇人民公社与镇人民政府合并,形成如今的尼勒克镇人民政府建制。
2014年7月,尼勒克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这一荣誉体现了该镇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综合实力。
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多元的民族文化,尼勒克镇持续发展,成为连接周边乡镇的重要枢纽,也是尼勒克县经济社会活动的核心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