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坡头镇,其地名由来颇具地方特色。因镇人民政府驻地地势较高,抵达此地需要爬坡直至尽头,故得名“坡头”。
坡头镇位于镇雄县境东北部,全镇总面积为153.24平方千米。下辖12个行政村(社区)及291个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在农业方面,全镇耕地总面积达3736.1公顷,农作物种植面积为6768.6公顷,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5759.5公顷,粮食产量达18313吨。此外,烤烟种植面积为227.3公顷,产量为311.1吨。养殖业方面,年内大牲畜出栏1736头,年末存栏6013头;肥猪出栏50680头,生猪存栏37036头;羊出栏344只,存栏357只;家禽出栏98809只,存栏109136只。各行政村均已实现通公路、通电、通自来水,广播电视覆盖率为79%。
在荣誉方面,2021年3月,坡头镇入选2020年云南省卫生乡镇名单;2017年12月,国家民委命名坡头镇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
回顾历史沿革,清朝时期,坡头镇属下南靖远里(治所母享)五甲。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三区(母享)跃东乡。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设带蜀乡。1950年,属三区(母享)。1953年,属七区。1956年,区所迁驻坡头,称坡头区。1988年,改设为坡头彝族苗族乡。2006年,正式改为坡头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