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地位于原石龙乡(今石龙社区)而得名。石龙镇是象州县的西南窗口,距离县城20公里,距离柳州56公里。这里地理位置独特,扼守209国道,处于象州、武宣、兴宾区、柳江四县(区)交界处,同时汇聚柳江、红水河、黔江三江,自古以来就是水陆交通重镇和商贸重镇,是桂中地区商品的主要集散地之一,素有“桂中商埠重镇”之美称。石龙镇文化底蕴丰厚,群众文化活动活跃,华侨众多,曾是原石龙县的治所所在地。
全镇总面积128.41平方公里,总人口2.3万,其中镇区人口超过6000人,镇区人口数量在全县各镇(乡)中位居首位。现辖8个村(居)民委员会,48个自然村,76个村民小组。群众主要种植甘蔗、水果、水稻和商品蔬菜。目前甘蔗种植面积达5.2万亩,水果种植面积11000多亩,年种植商品菜5000多亩,年产原料蔗25万吨,人均产蔗超过10吨。甘蔗生产是石龙镇财政和农民收入的主要支柱,同时种草养牛也成为群众增收的新亮点。
石龙镇在多个层面获得重要荣誉。2020年5月,石龙镇被确定为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2020年4月,石龙镇被命名为首批广西民营经济示范乡镇。2014年7月,石龙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在文化旅游方面,娘娘村贝丘遗址位于石龙镇迷赖村公所娘娘村东,年代为新石器时代,该遗址已被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从历史沿革看,清代石龙镇属西乡里,民国时期分属石龙镇和下西乡。1949年12月属象县石龙区,1953年4月改属石龙县。1958年1月改称石龙乡,同年8月改称石龙公社,9月与马坪公社合并称东风公社,1959年3月分出复称石龙公社。1960年5月石龙县更名为象州县,石龙公社属之。1962年9月复称石龙区,1966年8月改称石龙公社,1984年7月改称石龙镇。
石龙镇的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加强,通讯和闭路电视信号已覆盖全镇,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面貌有了很大改观。2003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石龙镇列为自治区重点镇之一。教育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2003年中考诞生了来宾市建市后的首个中考状元。镇党委、政府筹资近400万元在209国道旁兴建行政中心,并于2003年11月投入使用,集党委、人大、政府办公机关于一体,同时配套建设综合楼和干部职工住宅楼,庭院建设与美化绿化同步进行。石龙镇将继续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团结带领全镇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