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村镇位于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中部,距离县城约19公里。全镇总面积219.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4866.2亩,其中水田面积53966.7亩,旱地面积20899.5亩。总人口47639人,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达45702人。镇内居住着汉、壮等10多个民族,其中壮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0.6%,汉族占27.2%,其他少数民族占2.2%。
镇内交通便利,已实现村村通公路、通广播电视和电话。省道20134线横穿境内,各村屯之间交通畅通无阻。教育方面,镇内现有中学3所,小学59所,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8%。
粮食、甘蔗和重晶石矿是寺村镇的三大传统支柱产业,水果则是新兴的支柱产业。全镇年产粮食达3923.34万公斤,位居全县之首,其中优质谷产量占粮食总产量的85%。甘蔗总产量达12万吨。重晶石矿藏量为1526万吨,年产量达62万吨,是广西重要的出口产品。新兴的水果产业也已初具规模,年产水果578吨。
寺村镇拥有著名的花池温泉旅游景点,温泉水温高达86摄氏度,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具有良好的治疗和保健作用。目前该旅游景区已初具规模,年接待游客达15万人次。
1999年,寺村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24506万元,农业总产值14250万元,工业总产值31954万元,财政收入126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98元,各项社会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在历史沿革方面,清代时寺村镇分属南乡里和北下里。民国时期分属象县寺村、人和、义和、协和4个乡。1949年12月,设为象县寺村区。1951年2月改称三区。1953年4月改属石龙县。1956年4月复称寺村区。1958年1月,分为寺村、上山、横桥3个乡,同年8月合并为幸福公社。1959年3月,又分为寺村、上山、横桥3个公社。1960年5月,石龙县更名为象州县,寺村公社属之。1962年9月,3个公社再次合并为寺村区。1966年8月改称寺村公社。1980年3月,林塘大队析出白崖大队。1984年7月,寺村公社改称寺村乡。1995年4月,正式改设为寺村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