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乡因乡人民政府驻地位于水晶村而得名,地处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北部,距县城52公里。东邻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西接鹿寨县导江乡,北毗鹿寨县四排乡。行政区域总面积138.23平方公里,下辖水晶、竹山、马旦、龙团、甫上、雷安、新村、迷塘8个行政村,共62个自然村。全乡总人口约21807人,其中农业人口20980人,非农业人口827人。
水晶乡地处丘陵地带,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境内最高峰为大岭,海拔374.6米。森林面积68829亩,森林蓄积量154865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34.98%。主要河流为水晶河,境内还建有甫上、金龙等12座小型水库,有效库容871.5万立方米。矿产资源方面,蕴藏有重晶石矿,年产矿约3万吨。
经济发展以粮食和甘蔗生产为主,是象州县重要的粮食和甘蔗产区之一。全乡耕地面积47681亩,其中水田26739亩,旱地20942亩。2002年粮食总产量2069.6万公斤,人均有粮1000公斤,其中优质谷1297万公斤,占稻谷总产量的80.1%。甘蔗种植面积2万亩,2002-2003年榨季进厂原料蔗12.6万吨。此外,桑园面积4215亩,年产茧量3.8万公斤;水果面积3095亩。2002年全乡农业生产总值8010万元,国内生产总值6520万元,财政收入35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99元。
社会事业方面,全乡有初级中学1所,完全小学8所,教学点26个,教师225人,学生2844人。有卫生院1所,农村合作医疗所8所,电影院1座。
历史沿革方面,清代属象州昌化里、北上里部分辖地及雒容县丰轨乡部分辖地。民国时期为象县水晶乡及雒容县朝敬乡部分辖地。1949年12月属大乐区。1953年4月,划辖原属鹿寨县的雷安、河满等村。1956年4月属石龙县罗秀区。1958年1月撤区并乡设水晶乡,同年8月改称水晶公社,9月与罗秀、麦棉2公社合并为东方红公社。1959年3月分出复称水晶公社。1960年5月石龙县更名象州县,水晶公社属之。1962年9月改称水晶区,1966年8月复称水晶公社,1984年7月改称水晶乡。
荣誉方面,2021年5月,水晶乡被命名为第五批广西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2019年11月,上榜广西2019年度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