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山原名水浒山,清朝末年,水浒山位于团山河中,四面临水,山上建有一座庙宇。曾有名人为此庙题写对联:“团转皆江,蓬莱弱水非凡地;山峰独峙,海市蜃楼别有天。”横匾为“团山寺”。此后“团山寺”逐渐取代了水浒山之名。由于后来的区、乡、公社、镇等行政机构设于此地,“团山”便成为这些行政区划的名称。
团山寺镇位于长江之滨,地处湖北省南端,是湖北省重点口子镇之一。该镇属于洞庭湖区,辖区内拥有秦克湖、高湖、赤燕湖三大湖泊,四周丘陵环抱,属于滨湖丘陵地区。这里生态环境良好,土地肥沃,气候适宜。当地盛产的秦克湖香米米形细长,状似水晶,蒸煮后米饭晶莹剔透,香气扑鼻,口感柔软可口,营养丰富且绿色保健,在市场上十分畅销。
团山寺镇在近年获得多项荣誉。2022年3月,被命名确认为2021年湖北省卫生城市(县城、乡镇);2020年8月,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9年度湖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2018年1月,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授予其2017年度湖北省省级生态乡镇称号。
团山寺镇的历史沿革悠久。唐、虞、夏时期,此地属西贡荆州之城;商代为荆楚之地;西周时属楚国;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年)属南郡;汉代设置南郡十八个县,此地为湖南华容一隅;三国时隶属于华容县;西晋太康五年(284年)属石首县;东晋、南朝梁代又属华容县;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复置石首县,属之;宋元时期为江陵府地域;明清时期属荆州府。1911年辛亥革命后,废府建县设区,团山属石首县南乡和西乡。此后行政区划历经多次调整,先后归属石首县西二区、南一区、第五区、第八区、第四区、第五区、第二区等。1942年撤区建乡,属三民乡和三合乡;1948年属民生乡和合兴乡。1949年7月31日全区解放,同年11月团山区正式成立。1951年至1958年间,团山区多次更名并调整建制,历经第五区、第七区、第六区、团山指导组、团山区、人民公社等变化。1961年恢复团山区,1974年划分为团山人民公社和四新人民公社(1980年四新人民公社更名为茅草街人民公社)。1984年,团山与茅草街两个公社合并复置团山区,区公所设在现团山寺镇。1987年10月,团山区正式设为团山寺镇,并将镇域北部划归高陵镇,东部划归久合垸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