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甫镇位于广西梧州市苍梧县中部,地处梧州市北郊,距离市中心仅十公里。镇内有207国道南北穿过,圩镇距离南梧二级公路仅六百米,交通十分便利。全镇电力供应充足,在圩镇附近设有10万伏和11万伏两个变电站。旺甫镇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丘陵山区,总面积280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203平方公里,资源丰富,是苍梧县重点乡镇之一。
旺甫镇现辖11个村委会、255个村民小组,总户数8869户,人口约4.2万人。近年來,旺甫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镇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速度。根据统计,全镇国内生产总值从1996年的1.388亿元增长到2001年的2.32亿元,年均增长6.4%;工业总产值从1.52亿元增长到3.86亿元,年均增长14%;农业总产值从0.80亿元增长到2.02亿元,年均增长8%;乡镇企业总收入从2.40亿元增长到6.81亿元,年均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61元增长到2780元,年均增长5.83%;财政收入从130万元增长到446万元,年均增长8.8%。
旺甫镇历史悠久,其地名由来可追溯至民国时期。当时成圩后,有商人建店铺,希望生意兴旺,故称“旺铺”,后因“铺”与“甫”谐音,便逐渐称为旺甫。清代时期,旺甫属梧州府苍梧县。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旺甫乡,属苍梧县夏郢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设有大盈乡、旺甫乡、山心乡等乡。1950年10月设第四区,属苍梧县;1955年9月改设旺甫区。此后历经多次区划调整,1958年9月并入夏郢公社,1961年6月分出设旺甫公社,1966年1月又改为旺甫公社。1984年9月,旺甫公社撤改为旺甫乡,1993年11月旺甫乡改为旺甫镇。2003年2月,旺甫镇改隶梧州市万秀区。2013年2月,根据国务院批复,旺甫镇划归苍梧县管辖。
旺甫镇凭借毗邻梧州市区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村村通公路、通电话,小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逐步推进。旺甫镇在各项事业中成绩显著,于2014年7月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2020年4月被命名为首批广西民营经济示范乡镇,2023年12月被重新确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镇。










